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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上调天然气价格点评报告:气价上调幅度略超预期,彰显政府改革决心
发布时间:2014-08-12

2014 12 日发改委发布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》,主要变化有: 1)2014 日起,保持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,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.4 /(+21%),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,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。我们测算全国天然气平均门站价上调约0.25 /方。

2)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(LNG)气源价格和页岩气、煤层气、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,明确市场定价的原则。2013 年方案规定“需要进入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,执行统一门站价格”,此次方案修订为: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,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,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3)要求各地强化需求侧管理,鼓励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、可中断气价政策;从紧核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;要根据已出台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指导意见,抓紧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。

天然气生产和进口企业每年月底前要将上年液化天然气(LNG)、页岩气、煤层气、煤制气生产和进口数量,与用户签订的购销合同,以及实际销售气量和价格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(价格司)

我们之前的预期为月存量气价格上调0.3 /,此次气价上调幅度超预期,印证政府资源品价格改革决心,预计2015 年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的目标大概率可以实现。2013 28 日发改委公告推出天然气定价新方案,2013 日起上调全国非民用气门站价格0.26 /(+15%),经测算,其中存量气价格上调0.18 /(+11%),增量气价格上调1.06 /(+63%),增量气与存量气差价为0.88 /,发改委同时提出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,力争“十二五”末调整到位,此次1日存量气提价是2013 年方案的落实,调价后增量气和存量气价差缩小为0.48 /,我们预计2015 年存量气调价幅度为0.5 /方左右。

本次调价直接利好石化双雄,预计此次调价增厚2014 年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EPS 分别为0.04 元和0.01 元。我们估计2014 年非居民用气存量气为1120 亿方,增量气为260 亿方,非居民用气全国占比为76%。明确进口LNG、页岩气、煤层气和煤制气的市场化定价原则,有利于中石油进口气进一步减亏,继续推动页岩气等非常规气的勘探开发。2013 年中石油销售73 亿方进口LNG,平均每方亏损2.8 ,这意味着进口LNG 每减亏0.3 /,中石油全年EPS 可提升0.01 元。